我院于2017年12月印发了《普洱市人民医院关于成立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通知》,正式启动了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工作。2018年1月2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资格认定申请,第一批申报专业为神经内科、血液风湿免疫科,并于2018年8月8日获得书面受理通知(书面受理号:GCP20180112X)。2018年5月,医院再次就GCP机构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印发了《普洱市人民医院关于申报国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实施方案》。2018年8月13日,基于普洱市是少数民族的聚集地,研究对象具有民族多样性、基因多态性等优势,且作为云南省内第一家申报GCP机构资格认定的地市级医院,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到我院进行相关调研和指导,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要求,对我院GCP机构建设筹备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2018年11月22日,我院再次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了第二批专业组(肿瘤科、神经外科、内分泌科、生殖医学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心血管内科、全科医学科)的认定申请,并于12月29日获得书面受理通知(书面受理号:GCP20180180X)。
目前,我院共申报了10个专业组,成立了机构与伦理委员会两个平行管理组织并分别下设办公室,负责机构、伦理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配有试验药房、资料室。超声医学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核医学科等作为辅助科室。机构按照GCP要求,建立健全了GCP管理制度及SOP,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自2017年至今,医院陆续派送相关人员参加院外GCP培训,目前已获得GCP证书230余人。
GCP机构基本信息
人员信息 | |
机构主任 | 陈 伟 |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 罗新/陈镜宇 |
机构办秘书 | 李蓉/宋杲 |
其他信息 | |
公共邮箱 | pesygcp@163.com |
公共电话 | 0879-2121114;0879-2161425 |
传真 | 0879-2161425 |
接待日 | 周一至周五 |
办公地址 | 普洱市振兴大道44号普洱市人民医院4号楼2楼 |
申请资格认定专业 | 神经内科、血液风湿免疫科、肿瘤科、神经外科、内分泌科、生殖医学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心血管内科、全科医学科 |